关于组织建立中国包装行业专家委员数据库的推荐通知

   作者:Admin   发布时间:2014-01-15 13:34:55   访问次数:0  

中国包装联合会电子商务委员会

中包联电商委(2014)03号

 

  关于组织建立中国包装行业专家委员

  数据库的推荐通知

各有关协会、院校、单位及专业人员:

根据党中央制定的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》纲要和中国包装联合会《世界包装产业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》的实施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包装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,着力提升包装行业对于信息化的应用能力。中国包装联合会电子商务委员会筹备委员会(简称“中包联电商委”)本着切实解决包装企业在生产管理、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、物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,志立于全面提高行业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,决定开展中国包装行业专家委员数据库建立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家委员的推荐方式和材料要求: 

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。
  (一)单位/机构推荐
  请各有关推荐单位及人员参照《专家委员数据库入库条件》(附件1)的要求,推荐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中包联电商委的专家委员数据库。单位/机构推荐需提交以下材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中包联电商委专家委员数据库入库推荐表、推荐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):
  (二)个人自荐
  凡符合专家委员数据库入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根据自荐申请担任入库专家委员。申请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/机构审核后上报。个人申请入库专家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(中包联电商委专家委员数据库入库推荐表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):
  1、《中包联电商委专家委员数据库入库推荐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;
    以上表格可登陆中包联电商委(www.peca.org.cn)“包电委概述”专栏“入会申请”中下载查看。

二、材料审核要求
  工作单位应在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、工作能力水平及其他工作表现加具客观、准确的审核评价意见。

三、材料报送
  请推荐单位、自荐人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(电子文档可E-mail发送或提交软盘)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送到中包联电商委(筹)(浙江省金华市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大楼13楼)。

联系号码:0579-82057129   
    传真:0579-82057114

    邮箱地址:info@peca.net.cn

 

中国包装联合会电子商务委员会(筹)

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

   

中国包装联合会电子商务委员会(筹)   2014年1月15日印发